男子出车祸600私了6天后大出血死亡 家属索赔30万

湖北武汉,一男子发生交通事故,觉得伤情不重,让对方赔了600元就走了,事后检查发现手指骨折,没想到6天后突然死亡。男子家属将肇事者告上法院,索赔30余万元。

当天,男子李某没驾照,骑着一辆没登记,而且机件不合格的摩托车外出,和张某驾驶的小轿车撞在了一起。当时李某觉得自己的伤不重,而且自己也没驾照,怕麻烦,就和张某协商私了,由张某赔了他600元就离开了。

到了晚上,李某觉得还是有点不舒服,到医院检查才发现,手指骨折了。医院建议他住院治疗,他觉得没必要,就没住院。

没想到的是,6天后,李某在家里突然死亡。家人觉得和车祸有关系,就报了警。

法医鉴定认为,李某的死亡是由于重度冠心病基础上,交通事故外伤后因慢性胃溃疡并消化道出血致大量失血导致。交通事故的行为外伤与他的死亡之间,存在轻微因果关系,参与度为5%—15%。交警认定,李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,张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。

随后,李某家人将张某告上法院,说法律规定只有被害人有错时,才能减轻侵权人对赔偿责任,而李某有病不是错,不能减轻赔偿责任,要求李某的损失按照100%计算。并按照次要责任,要求张某赔偿30万元。

张某则认为,李某死亡主要是由于自身疾病,所以其损失应该按5%—15%计算。

事实上,对于私了的协议,最常见的一个撤销理由就是重大误解。

比如说,张三与李四发生事故后,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,但事后张三鉴定才发现自己已经构成了残疾,之前达成协议时对此并不知情。张三就可以说,自己之前不知道会构成残疾,存在重大误解,请求法院撤销协议。

当然,在这个案件里,可能双方认为之前赔偿只是针对手指的伤,不是对整个事故都赔偿,所以都没有提及这份协议的事情。但并不意味着这份协议不存在了。

交通事故私了,导致延误了治疗是关键!

车祸后应该及时地就医,毕竟有些伤害是隐性的,过一段时间才会显现出来。

一旦关于人身安全的事故,必须要报警就医,以防不测!

由此看来,任何对自身安全的不重视,都有可能酿成大祸。珍爱生命,还是得关注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。

举报 分享 2022-11-20 16:59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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